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招收香港、澳门、台湾硕士研究生简章

作者: 时间:2009-12-07 点击数:

一、招生专业学校共有253个硕士学位学科专业,178个博士学位学科专业均招收香港、澳门、台湾研究生。

二、招生类别

学校招收公费全日制研究生、自费全日制研究生、自费兼读制(在职)研究生。招收自费全日制、自费兼读制(在职)研究生名额不限。

学校按照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<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[2006]129号)及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< 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[2005]325号)规定,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奖学金。

三、报名资格

1.持有香港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”的香港、澳门考生或持有“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”的台湾考生。

2.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硕士生)须具有与内地(祖国大陆)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,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。特别优秀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,由学校自行确定。

3.品德良好、身体健康。

4.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。

四、学习年限

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,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.5年至3年。自费兼读硕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。

五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
报名时间:2009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。

报名地点:

1.北京理工大学(研究生院)

地址: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,邮递编号:100081

电话:(010)68945819,图文传真:(010)68948227

2.广东省教育考试院

地址: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,邮政编码:510631

电话:(020)38627813,图文传真:(020)38627826

3.京港学术交流中心

地址: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

电话:(00852)28936355,图文传真:(00852)28345519

4.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

地址: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

电话:(00853)28345403,图文传真:(00853)28318401

六、报名手续

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副本(香港、澳门考生持香港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”;台湾考生持“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知证”);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;学士学位证书副本(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)或同等学历文凭,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,应到(中国)留学服务中心认证;大学本科的成绩单;体格检查报告。

报考费为500港元。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。

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,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,再寄送有关证明、表格及报考费,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,并告知本人的通信地址、联系电话、传真机号或E-Mail地址。

七、填报志愿

1.考生只能填报学校的一个专业。

2.可兼报公费全日制研究生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。

八、考试

入学考试分初试、复试两个阶段。

(一)初试科目: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(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要求),均为笔试。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,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。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。

(二)初试时间、地点:

初试时间:2010年4月17日至18日,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,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。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8日8:30-14:30进行。

初试地点:

北京市: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。

广州市: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。

香 港: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。

澳 门: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。

九、复试、录取、入学

1.复试时间、地点

复试时间:2010年6月5日前。

复试地点:华中科技大学

2.录取

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、考试成绩、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,确定录取名单。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。

3.入学

新生于2010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,具体时间见“录取通知书”。新生报到时,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,不符合入学条件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
新生应按时报到,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,须书面向我校请假。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
十、学位

课程学习合格、学位论文答辩通过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规定者,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。

十一、学习费用

1.学费: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2.住宿费:学校可为同学们提供两种住宿条件。

(1)学校留学生公寓:

单人间:含卫生间、空调、热水器、卧具。价格:30元/天/间(水电费自理);

双人单:含卫生间、空调、热水器、卧具。价格:50元/天/间(水电费自理)。

(2)普通学生公寓:四人一间,房间有卫生间。住宿费:1200元/年/人

3.医疗费:

在校学习期间的医疗费由本人据实交纳或到校后购买住院医疗保险(600元/年/人)。

十二、联系方式

1.联系地址:中国武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:430074

联系电话:0086-027-87541746(研招办)

图文传真:0086-027-87541509(研招办)

WWW网址:http://gs.hust.edu.cn(研究生院)

E_mail:zhaoban@mail.hust.edu.cn

2.华中科技大学港澳台华侨学生办公室

联系电话:0086-027-87542457

图文传真:0086-027-8754706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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